2023-01-24 | 馬太福音十二:1-十二:8

禱讀: 太十二6〜8

經文內容
  • 馬太福音12:1

    那時,耶穌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。他的門徒餓了,就掐起麥穗來吃。

  • 馬太福音12:2

    法利賽人看見,就對耶穌說:「看哪,你的門徒做安息日不可做的事了!」

  • 馬太福音12:3

    耶穌對他們說:「經上記着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之時所做的事,你們沒有念過嗎?

  • 馬太福音12:4

    他怎麼進了 神的殿,吃了陳設餅,這餅不是他和跟從他的人可以吃得,惟獨祭司才可以吃。

  • 馬太福音12:5

    再者,律法上所記的,當安息日,祭司在殿裏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,你們沒有念過嗎?

  • 馬太福音12:6

    但我告訴你們,在這裏有一人比殿更大。

  • 馬太福音12:7

    『我喜愛憐恤,不喜愛祭祀。』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,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。

  • 馬太福音12:8

    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。」

人子是安息日的主

十二章,滿載了耶穌與會堂勢力的衝突,特別前21節,是二個針對安息日的衝突,充分將法利賽人「把難擔的擔子捆起來,擱在人的肩上」 (太廿三4)使律法成為令人勞苦的重擔的情況描述了出來。 第一個衝突點是門徒在安息日掐了麥穗來吃的問題。在舊約中人吃鄰舍的禾田,用手摘麥穗而吃是可以的,只要不用鐮刀來割即可(見申廿三24),然而此處,法利賽人卻以安息日不可割麥為由,來指責門徒干犯了安息日。 耶穌的反證是—— 1.大衛吃陳設餅,也是干犯律法(陳設餅僅祭司可食,並當日也是安息日),卻救了性命,因此救了性命比守律法重要。因為律法的本意是救人愛人,而非為難人。 2.祭司在聖殿中安息日照常為百姓獻祭,並不為罪。是因為他們是在殿裏。 「我喜愛憐恤,不喜愛祭祀」一語,耶穌已第二度提及,第一次是在法利賽批評他與罪人同席之事時,此處耶穌再次指出法利賽人僅顧死守儀文,卻枉顧生命「將無罪當作有罪」的態度。  安息日原本是為記念造我們的主,這是猶太人的第四誡,它的精意在於重新思想並更新與神的關係。殿是為了尋求他,安息日是為了記念他,他大過殿,他是安息日的主。但如今當這位造天地的主來到,法利賽人卻因他們律法的遺傳(非律法本身,而是多如牛毛對律法的解釋),指責這位造天地萬物的主,干犯了安息日,豈不是可笑的事嗎?
默想

親愛的主,幫助我能看重與你與人的關係,勝於死守儀文,幫助我每一次敬拜你的時候,尋求遇見你,而不是徒具形式。

回應

1.思想自己對教會的儀節的理解,究竟只在表面層次,或深入精意? 2.每此主日,我是守主日,或是記念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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