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
馬太福音16:21
從此,耶穌才指示門徒,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,受長老、祭司長、文士許多的苦,並且被殺,第三日復活。
-
馬太福音16:22
彼得就拉着他,勸他說:「主啊,萬不可如此!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。」
-
馬太福音16:23
耶穌轉過來,對彼得說:「撒但,退我後邊去吧!你是絆我腳的;因為你不體貼 神的意思,只體貼人的意思。」
-
馬太福音16:24
於是耶穌對門徒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
-
馬太福音16:25
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(生命:或譯靈魂;下同)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着生命。
-
馬太福音16:26
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甚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?
-
馬太福音16:27
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裏,同着眾使者降臨;那時候,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。
-
馬太福音16:28
我實在告訴你們,站在這裏的,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裏。」
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
默想
親愛的主:你傾倒生命以致於死,以致執掌生命的權柄。今天你的教會也要經歷十字架的對付,以致進入你國度的榮耀,與你在世上一同掌權。
回應
1.我明白屬靈權柄是由治死舊我而來的嗎? 2.我確實經歷不體貼人意,治死舊我的經驗嗎?
靈修搜尋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