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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18:1
耶和華對亞倫說:「你和你的兒子,並你本族的人,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。你和你的兒子也要一同擔當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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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18:2
你要帶你弟兄利未人,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來,使他們與你聯合,服事你,只是你和你的兒子,要一同在法櫃的帳幕前供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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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18:3
他們要守所吩咐你的,並守全帳幕,只是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,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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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18:4
他們要與你聯合,也要看守會幕,辦理帳幕一切的事,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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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18:5
你們要看守聖所和壇,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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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18:6
我已將你們的弟兄利未人從以色列人中揀選出來歸耶和華,是給你們為賞賜的,為要辦理會幕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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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18:7
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職任。你們要這樣供職;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。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。」
利未人與祭司聯合
默想
我是否清楚在權柄中帶著責任,我們不能以自己的好惡來執行權柄,卻要在該職務的範圍之內求眾人的好處,也要與眾人和睦,就能享受服事主的喜樂,以服事主、服事人為殊榮與賞賜。
回應
親愛的主,你是受膏的掌權者,你卻將自己給了我們。當我們拒絕你時,你卻為我們祈求。謝謝你教導我如何服事,幫助我在職務中謙卑,與同工聯結,存喜樂的心服事你,也服事眾人。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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