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3-13 | 羅馬書一:26-一:32

禱讀: 羅一26-32

經文內容
  • 羅馬書1:26

    因此,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。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;

  • 羅馬書1:27

    男人也是如此,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,慾火攻心,彼此貪戀,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。

  • 羅馬書1:28

   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 神, 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,行那些不合理的事;

  • 羅馬書1:29

    裝滿了各樣不義、邪惡、貪婪、惡毒(或譯:陰毒);滿心是嫉妒、凶殺、爭競、詭詐、毒恨;

  • 羅馬書1:30

    又是讒毀的、背後說人的、怨恨 神的(或譯:被 神所憎惡的)、侮慢人的、狂傲的、自誇的、揑造惡事的、違背父母的、

  • 羅馬書1:31

    無知的、背約的、無親情的、不憐憫人的。

  • 羅馬書1:32

    他們雖知道 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,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,還喜歡別人去行。

外邦人的不義

本段和下段經文,就是保羅論何謂「不義」,本段先論外邦人的「不義」,下一段是論猶太人的「不義」。

 

一、放縱可羞恥的情慾
人既選擇「故意不認識神」,結果就是「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」。這段對「可羞恥的情慾」的描述,非常清楚是指性別扭曲的問題,「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;男人也是如此,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,慾火攻心,彼此貪戀,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」。女性將自己當作男性「變為逆性的用處」;男性把自己當作女性「彼此貪戀,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」。這段經文的描述如此真實,即便人刻意扭曲經文,也無法改變它的真實意義。行這樣事的人,對自己和別人都帶來傷害「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」。

 

二、裝滿了各樣的不義
除此之外,保羅也羅列了各種「不義」的行為。這些「不義」包括心思的「邪惡、貪婪、惡毒、嫉妒」,包括行為的「兇殺、爭競、詭詐、毒恨」,包括言語的「讒毀的、背後說人的、怨恨神的、侮慢人的、狂傲的、自誇的、捏造惡事的」,包括關係的「違背父母的、無知的、背約的、無親情的、不憐憫人的」。保羅在《哥林多前書》中也列出一份「不義」的清單,並且清楚的說「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?」( 林前六9) 他也提醒人們「不要自欺!」也就是說,即便人們想盡辦法為自己的生活型態與價值取向辯解,甚至稱之為普世價值,但是在上帝眼中,仍是「不義」,是要定罪的,無法承受上帝為人類預備的一切豐盛。

 

三、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
事實上,為自己辯解之人也知道「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」,也就是他們因此會與上帝隔絕,但是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,還喜歡別人去行」,保羅在兩千年前,一語道盡了二十一世紀今天的社會真實面貌。

默想

我是否以這份清單自我檢視,即便信主之後,仍然容許這些上帝不喜悅的力量捆綁著我?我是否自欺,只要上教堂悔改,仍然活在罪中,上帝也不會定罪我?我是否傾向為一些上帝視為罪的行為自我辯解或為他人辯解,卻扭曲了上帝真正的意思?

回應

親愛的主:你是慈愛的主,也是公義的主,你知我們的軟弱與罪孽,你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,不但代替我接受刑罰,也將我由罪的權勢下釋放出來。求主幫助我珍惜你的救恩,不但悔,而且改,支取你得勝的能力,真正從罪軛之中出來,選擇新的生命,新的生活,活出你的聖潔與榮耀。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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