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3-14 | 羅馬書二:1-二:24

禱讀: 羅二1-24

經文內容
  • 羅馬書2:1

    你這論斷人的,無論你是誰,也無可推諉。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,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;因你這論斷人的,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。

  • 羅馬書2:2

   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, 神必照真理審判他。

  • 羅馬書2:3

    你這人哪,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,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,你以為能逃脫 神的審判嗎?

  • 羅馬書2:4

   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、寬容、忍耐,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?

  • 羅馬書2:5

    你竟任着你剛硬不悔改的心,為自己積蓄忿怒,以致 神震怒,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。

  • 羅馬書2:6

   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。

  • 羅馬書2:7

    凡恆心行善、尋求榮耀、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,就以永生報應他們;

  • 羅馬書2:8

    惟有結黨、不順從真理、反順從不義的,就以忿怒、惱恨報應他們;

  • 羅馬書2:9

    將患難、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,

  • 羅馬書2:10

    卻將榮耀、尊貴、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。

  • 羅馬書2:11

    因為 神不偏待人。

  • 羅馬書2:12

   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,也必不按律法滅亡;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,也必按律法受審判。

  • 羅馬書2:13

    (原來在 神面前,不是聽律法的為義,乃是行律法的稱義。

  • 羅馬書2:14

   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

  • 羅馬書2:15

   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,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,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,或以為是,或以為非。)

  • 羅馬書2:16

    就在 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,照着我的福音所言。

  • 羅馬書2:17

    你稱為猶太人,又倚靠律法,且指着 神誇口;

  • 羅馬書2:18

    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,就曉得 神的旨意,也能分別是非(或譯:也喜愛那美好的事);

  • 羅馬書2:19

   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,是黑暗中人的光,

  • 羅馬書2:20

    是蠢笨人的師傅,是小孩子的先生,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。

  • 羅馬書2:21

    你既是教導別人,還不教導自己嗎?你講說人不可偷竊,自己還偷竊嗎?

  • 羅馬書2:22

    你說人不可姦淫,自己還姦淫嗎?你厭惡偶像,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?

  • 羅馬書2:23

    你指着律法誇口,自己倒犯律法、玷辱 神嗎?

  • 羅馬書2:24

    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,因你們受了褻瀆,正如經上所記的。

猶太人的不義

本段繼續論世人的「不義」,上一段論外邦人的「不義」,本段論猶太人的「不義」。

 

一、你這論斷人的
首先,保羅稱猶太人為「你這論斷人的」,這是因為猶太人總自認比其他外邦民族優越,認為其他民族是「沒有律法」的。但是擁有律法不等於守全律法,如果猶太人「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……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,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」。猶太人如何論斷外邦人,如果他所行的與外邦人一樣,並不能因他有律法而脫罪,而是被律法定罪。

 

上帝的審判是公義的,如果猶太人「藐視他豐富的恩慈、寬容、忍耐,……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」,那麼他們所受到的審判與外邦人是一樣的「將患難、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;卻將榮耀、尊貴、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。」因為「神不偏待人」。

 

二、凡沒有律法犯了罪
接著保羅討論「沒有律法」的外邦人與律法的關係。他先提「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」猶太人「必按律法受審判」。因為「在神面前,不是聽律法的為義,乃是行律法的稱義。」這和前面的意思一樣,就是猶太人雖擁有律法,並不因此脫罪,反倒被律法定罪。


那麼「沒有律法犯了罪的」外邦人呢?他們「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」因為上帝在造人時,已經放入「是非之心」在世人的心中「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」,也就是良知,良知使人類有了共同的衡量標準「同作見證……思念互相較量,或以為是,或以為非。」例如殺人、姦淫等,每一個民族都認同這是不可容忍的行為。當然良知有時也有模糊的時候,但大體上,人都有「是非之心」,各民族也都有自己的慣例、習俗與法律。


「沒有律法」的外邦人,雖然「必不按律法滅亡」,但是在「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」,卻是照著是否接受「福音」來判斷是否得救。


許多人在此解釋猶太人因律法受審,外邦人因良知受審,但那不是保羅完全的意思,如果人都照自己的良知受審,就沒有人會被定罪了,因為人人有一套自己的標準,基督也無須替我們受刑罰,福音也毫無價值。保羅的意思只是外邦人不會照猶太人的律法受審。

 

三、你指著律法誇口
最後,保羅再回到猶太人身上,如果猶太人「指著律法誇口」,又認為「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」,是「教導別人」的,為什麼還是與外邦人一樣「偷竊、姦淫、偷竊廟中之物」?使得「神的名在外邦人中,因你們受了褻瀆」。

默想

我是否有某種特定的優越感,心中常常論斷他人,卻藐視上帝的恩慈是領我悔改?

回應

親愛的主:謝謝你讓我擁有良知,明白律法,卻因領受了福音,而免於刑罰。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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