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4-24 | 傳道書三:12-三:15
禱讀: 傳三12〜15
經文內容-
傳道書3:12
我知道世人,莫強如終身喜樂行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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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道書3:13
並且人人吃喝,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,這也是 神的恩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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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道書3:14
我知道 神一切所做的都必永存;無所增添,無所減少。 神這樣行,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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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道書3:15
現今的事早先就有了,將來的事早已也有了,並且 神使已過的事重新再來(或譯:並且 神再尋回已過的事)。
脫離不可知進入信心
既然,人生難料的遭遇是神編製美麗生命樂章中的音符,而人又不能測透到底全曲如何,那麼人應當如何生活?這是本段傳道者的勸言。
與他第一次的人生建言(二24〜25)相似,他勸人當在平常生活中享受那已經擁有的,即使在勞苦中也可得著滿足,因為這是神給人在虛空人生中的賞賜。除此之外,人應有更積極的態度,就是「終身喜樂行善」。無論境遇如何都當喜樂,並行一切神看為美好的事,過討神喜悅的生活。雖然人生際遇難料,雖然人會遭遇拆毀、撕裂、哀慟、失落、丟棄、損失的時候,但基督徒仍然能積極的過喜樂平安並超越的生活。因為深信「神造萬物,各按其時成為美好」,並且相信「神一切所作的,都必永存,無所增添、無所減少」。
英國名牧鐘馬田(Martyn Lloyd-Jones, D. M.)博士說:「意氣消沈,抑鬱不樂的基督徒,不但明顯和他的信仰有所抵觸,實際上等於給福音作了反宣傳。」(註3)基督徒的喜樂滿足是根基於對神的信心,而非對自己或環境的瞭解與仰賴,「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,葡萄樹不結果,橄欖樹也不效力……;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,因救我的神喜樂。」
要得著這由神而來的喜樂,人必須改變價值觀,羡慕有永恆價值的事物,而非在日光之下會消失的事物。人若認識「神一切所作的都必永存」,認識神藉各種際遇在人身上成就的,是有永恆價值的作為,就能在各種境遇中保持喜樂。至於那些沒有永恆價值的事物,在人生各樣遭遇中,有時能保守,而有時則必須捨棄,則勿過於悲痛。若人的眼目不定晴於永恆,而執著於今生的得失、悲喜,就不能經歷奪不去的喜樂了。
除了價值觀的改變,能喜樂最重要的原因,就是相信「神」,相信祂所作的是「無所增添、無所減少」;因為在永恆中,祂是不改變應許的神,祂的作為也都完美無缺。所以我們可以安然的倚靠祂大能的膀臂,如同詩歌所唱:「許多事明天將臨到,許多事難以明瞭,但我知主掌管明天,祂必要領我向前。」(註4)
神以布幔遮住人的未來,使未來成為不可知的,祂這樣做的目的是使人敬畏祂;以敬虔的心,每日尋求祂美善的引領,並謙卑的倚靠祂。神無意要我們活在焦慮恐懼中,乃是要我們將靈魂的錨,拋在祂身上。
雖然人生遭遇,各有不同,但人類歷史顯然在沿著神所設的軌道前進。前人所受的教訓,今天人仍然在學,歷史不斷重演。唯有敬畏神的人,能自其中得著益處;而不信神的人,其人生不過是歷史洪流中的幾朵浪花,很快就消失,不留痕跡。
備註:
v.12「行善」,不僅指道德善行,且是指一切美好、有福的事,包括喜樂的生活。
v.13「享福」,意「得著滿足」。
默想
1.信心生活的含意是什麼? 2.信心生活的結果及表現是什麼?
回應
親愛的主,我感謝你,「世世代代你是幫助,未來你是盼望,在你寶座蔭庇之下,我們安然居住;在你膀臂保護之中,保衛堅定穩固,自從亙古直到永遠,你是不變真神。」(註5)故此,「我的心歡喜,我的靈快樂,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」。懇求主引導我的腳步,無論你往何處,我都願以喜樂的心緊緊跟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