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7-04 | 希伯來書十:1-十:10

禱讀: 來十5~10

經文內容
  • 希伯來書10:1

   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,不是本物的真像,總不能藉着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。

  • 希伯來書10:2

    若不然,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?因為禮拜的人,良心既被潔淨,就不再覺得有罪了。

  • 希伯來書10:3

    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;

  • 希伯來書10:4

   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,斷不能除罪。

  • 希伯來書10:5

   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,就說: 神啊,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;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。

  • 希伯來書10:6

    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。

  • 希伯來書10:7

    那時我說: 神啊,我來了,為要照你的旨意行;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

  • 希伯來書10:8

    以上說:「祭物和禮物,燔祭和贖罪祭,是你不願意的,也是你不喜歡的(這都是按着律法獻的)」;

  • 希伯來書10:9

    後又說:「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」;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,為要立定在後的。

  • 希伯來書10:10

    我們憑這旨意,靠耶穌基督,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,就得以成聖。

你曾給我預備身體

前面論到基督「把自己一次獻上」,祂不但是大祭司,同時祂也是所獻的祭物。祂是如何將自己獻上呢?

 

一、牛羊的血斷不能除罪
作者還是先論舊約,他首先使用舊約中的獻祭是每年都要獻,來說明舊約獻祭的不完全。「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」,其不完全就在於第二年還要再獻,如果它是完全的「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?」但是每一年大祭司獻祭的時候「叫人每年想起罪來」,就必須再獻一次。因此舊約「公牛和山羊的血,斷不能除罪」,牛羊的血只是牛羊的血,並不帶著除罪的功能。這時,我們就會有一個疑問:那麼舊約人物的罪到底除掉了嗎?還是他們還活在罪中?其實我們整體來看希伯來書,就知道到了十一章,作者論舊約信心的榜樣時,他說「因為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,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,就不能完全。」(十一40),意思就是舊約中的信徒憑著對上帝會為他們預備救恩的信心,與我們同得救恩的好處。從另一個角度而言,就是當他們以牛羊獻祭時,其實他們的信心是對準新約的基督的,雖然他們不那麼明白基督如何來到世上,但他們相信上帝一定會為他們預備救恩,因此他們的罪被除去,同樣是靠基督的血。

 

二、你給我預備了身體
接著作者引用詩篇四十篇6-8節「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;…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」,但詩篇中的「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」此處卻變成「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」。有學者認為是筆誤,也有學者說明此乃意譯,因為「開通耳朵」即意味著順服上帝的旨意,與獻上身體是同樣的意思。但在新約中用「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」則更加劇力萬鈞,因為耶穌是成了肉身來的,祂之擁有肉身,正是為了要以祂的身體為祭物。似乎上帝不喜悅任何其他的祭物,只有耶穌將身體獻上的祭乃祂惟一喜悅的祭。

 

三、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
作者繼續引用詩篇「那時我說:神啊,我來了,為要照你的旨意行;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」用詞雖有不同,意思卻是一樣。舊約中說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」指的是經卷上已經記載了我當行的事,但到了新約,就成了基督必須獻上身體的預言。基督面對十字架,完全委順在父的旨意中,將自己的身軆獻上,成為贖罪祭,使我們「憑這旨意,靠耶穌基督,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,就得以成聖」。

默想

父神定意讓基督成為肉身,當作我們的贖罪祭,這是何等的計劃,而基督也全然委順,作成了這救贖的計劃。

回應

親愛的主:謝謝你願意道成肉身,謝謝你願意為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讓我得救,並能成聖歸給上帝。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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