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8-13 | 路得記四:5-四:8
禱讀: 得四5〜8
經文內容-
路得記4:5
波阿斯說:「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,也當娶(原文是買;十節同)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,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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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得記4:6
那人說:「這樣我就不能贖了,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。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,我不能贖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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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得記4:7
從前,在以色列中要定奪甚麼事,或贖回,或交易,這人就脫鞋給那人。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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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得記4:8
那人對波阿斯說:「你自己買吧!」於是將鞋脫下來了。
拒絕贖回
一、冷靜面對挫折
明顯地,波阿斯希望能娶路得,但他不能公開這想法,因此他先提出土地贖回的問題,對方的答案現在是個挑戰。波阿斯應是早在心中推演過各種狀況,按申命記廿五章6節,死人的家庭可以透過寡婦的兒子延續下去,當這至近親屬發現買地後,還得照波阿斯說的娶死人的遺孀時,他的想法就變了。因為將來如果路得生子,地業會流到以利米勒家族,雖屬本家,畢竟對自己仍是損失。
那人說了兩次我不能贖了(6節),可見他立場的改變是堅定的,也許因為他並不是真的很富有,可以承受得了買地後的財富不是增加,反而因娶路得而減少。
二、土地轉讓
那人脫下鞋,交給波阿斯表示放棄贖地之權利。這行動是在證人面前,因此具法律效力。而土地轉讓的同時,路得也由險些被轉讓,到真正被波阿斯贖回。這個「失去又得回」的歷程,相信波阿斯必然也付出了相當的心神代價。土地問題其實是波阿斯的手段與說辭,固然也是制度面的問題,他所做一切的初衷和焦點卻只是路得。波阿斯的幹練與沉穩,由這過程也是一展無遺!
默想
我們就如同路得,是險些被其他的人所奪去的,主耶穌卻是付了愛與一切的代價,將我們贖回。
回應
主啊!生命中有許多事看似我們能掌握,結果卻不是;看似我們都不能掌握與期待,結果也不是;因為你的愛與作為,生命中有許多的驚奇與轉折,有待我們用信心去發現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