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8-23 | 路得記二:1-四:10

禱讀: 主題式默想禱讀- 得二1, 三13, 四9〜10

經文內容
  • 路得記2:1

   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,有一個人名叫波阿斯,是個大財主。

  • 路得記2:2

    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:「容我往田間去,我蒙誰的恩,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。」拿俄米說:「女兒啊,你只管去。」

  • 路得記2:3

    路得就去了,來到田間,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。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裏。

  • 路得記2:4

    波阿斯正從伯利恆來,對收割的人說:「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!」他們回答說:「願耶和華賜福與你!」

  • 路得記2:5

    波阿斯問監管收割的僕人說:「那是誰家的女子?」

  • 路得記2:6

    監管收割的僕人回答說:「是那摩押女子,跟隨拿俄米從摩押地回來的。

  • 路得記2:7

    她說:『請你容我跟着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。』她從早晨直到如今,除了在屋子裏坐一會兒,常在這裏。」

  • 路得記2:8

    波阿斯對路得說:「女兒啊,聽我說,不要往別人田裏拾取麥穗,也不要離開這裏,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。

  • 路得記2:9

    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,你就跟着他們去。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;你若渴了,就可以到器皿那裏喝僕人打來的水。」

  • 路得記2:10

    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,對他說:「我既是外邦人,怎麼蒙你的恩,這樣顧恤我呢?」

  • 路得記2:11

    波阿斯回答說:「自從你丈夫死後,凡你向婆婆所行的,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,到素不認識的民中,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。

  • 路得記2:12

    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。你來投靠耶和華-以色列 神的翅膀下,願你滿得他的賞賜。」

  • 路得記2:13

    路得說:「我主啊,願在你眼前蒙恩。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,你還用慈愛的話安慰我的心。」

  • 路得記2:14

    到了吃飯的時候,波阿斯對路得說:「你到這裏來吃餅,將餅蘸在醋裏。」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邊坐下;他們把烘了的穗子遞給她。她吃飽了,還有餘剩的。

  • 路得記2:15

    她起來又拾取麥穗,波阿斯吩咐僕人說:「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麥穗,也可以容她,不可羞辱她;

  • 路得記2:16

    並要從捆裏抽出些來,留在地下任她拾取,不可叱嚇她。」

  • 路得記2:17

    這樣,路得在田間拾取麥穗,直到晚上,將所拾取的打了,約有一伊法大麥。

  • 路得記2:18

    她就把所拾取的帶進城去給婆婆看,又把她吃飽了所剩的給了婆婆。

  • 路得記2:19

    婆婆問她說:「你今日在哪裏拾取麥穗,在哪裏做工呢?願那顧恤你的得福。」路得就告訴婆婆說:「我今日在一個名叫波阿斯的人那裏做工。」

  • 路得記2:20

    拿俄米對兒婦說:「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,因為他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。」拿俄米又說:「那是我們本族的人,是一個至近的親屬。」

  • 路得記2:21

    摩押女子路得說:「他對我說:『你要緊隨我的僕人拾取麥穗,直等他們收完了我的莊稼。』」

  • 路得記2:22

    拿俄米對兒婦路得說:「女兒啊,你跟着他的使女出去,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,這才為好。」

  • 路得記2:23

    於是路得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拾取麥穗,直到收完了大麥和小麥。路得仍與婆婆同住。

  • 路得記4:1

    波阿斯到了城門,坐在那裏,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。波阿斯說:「某人哪,你來坐在這裏。」他就來坐下。

  • 路得記4:2

    波阿斯又從本城的長老中揀選了十人,對他們說:「請你們坐在這裏。」他們就都坐下。

  • 路得記4:3

    波阿斯對那至近的親屬說:「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,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;

  • 路得記4:4

    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,其次是我,以外再沒有別人了。你可以在這裏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,你若肯贖就贖,若不肯贖就告訴我。」那人回答說:「我肯贖。」

  • 路得記4:5

    波阿斯說:「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,也當娶(原文是買;十節同)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,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。」

  • 路得記4:6

    那人說:「這樣我就不能贖了,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。你可以贖我所當贖的,我不能贖了。」

  • 路得記4:7

    從前,在以色列中要定奪甚麼事,或贖回,或交易,這人就脫鞋給那人。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。

  • 路得記4:8

    那人對波阿斯說:「你自己買吧!」於是將鞋脫下來了。

  • 路得記4:9

   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:「你們今日作見證,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、瑪倫的,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;

  • 路得記4:10

    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,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,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。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。」

主題式默想(六)從《路得記》看鑰字――「至近的親屬」

「至近親屬」的來由已在前面討論過,本章的重點在於看見《路得記》透過波阿斯,作為一個「至近親屬」在預表耶穌基督。他們相似之處是顯而易見的(得二1):

 

一、至近親屬必須有血緣關係

基督是由童女所生,他乃是與全人類有血緣關係。

 

二、至近親屬要有買贖能力才能救贖貧窮親戚

波阿斯是有錢人,他有能力買贖拿俄米的亡夫――以利米勒的地業,並與路得結婚為以利米勒續後(得四9〜10)。基督是神無罪之子,祂能救贖整個墮落的人類。

 

三、至近親屬要願意救贖

波阿斯很樂意做這樁賠錢生意並與路得結婚(得三13;四9〜10);同樣神在基督裏將一切賜給我們享受,並將祂自己也給了我們,基督正是這樣把一切與我們分享。

 

從《路得記》我們看見,外邦人(路得)也是救恩要臨到的對象,透過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在基督裏的結盟,救贖便臨到萬民。這是作為外邦人的路得何以與波阿斯的婚姻,被異常的祝福。這書預告了千禧年的國度裏,外邦民族會因為他們對以色列之認同而被祝福(賽二3;六十1〜9)。

默想

回應

主耶穌!你的愛就像波阿斯對路得,是令人驚喜又感動的。我們本不配,你卻仍然賜下恩寵與榮美在我們身上。作為新以色列人,我們要帶來更多外邦人進入你的國度:作為非以色列人,我們願祝福認同,使你的祝福和計劃完全實現在選民當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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