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10-29 | 以弗所書五:1-五:14
禱讀: 弗五1-14
經文內容-
以弗所書5:1
所以,你們該效法 神,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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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5:2
也要憑愛心行事,正如基督愛我們,為我們捨了自己,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,獻與 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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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5:3
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,或是貪婪,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,方合聖徒的體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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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5:4
淫詞、妄語,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;總要說感謝的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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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5:5
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,無論是淫亂的,是污穢的,是有貪心的,在基督和 神的國裏都是無分的。有貪心的,就與拜偶像的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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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5:6
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;因這些事, 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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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5:7
所以,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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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5:8
從前你們是暗昧的,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,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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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5:9
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、公義、誠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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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5:10
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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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5:11
那暗昧無益的事,不要與人同行,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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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5:12
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,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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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5:13
凡事受了責備,就被光顯明出來,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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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5:14
所以主說:你這睡着的人當醒過來,從死裏復活!基督就要光照你了。
當像光明的子女
保羅在《以弗所書》一共三次提到「子女」,一次在二章,說我們原是「可怒之子」。另二次在本章,現在我們是「蒙愛的兒女」及「光明的子女」,我們應該活出這樣的樣式。
一、好像蒙慈愛的兒女
首先,保羅說到「蒙慈愛的兒女」。他說我們「該效法神」,父神是慈愛的,「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」,所以我們「要憑愛心行事」,活出父神與基督的慈愛。
接著,他表列「不合聖徒的體統」之事,其中包括言語的「淫詞、妄語,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」,相對於此的「總要說感謝的話」。也包括行為的「淫亂……污穢……貪婪」,他特別說明「有貪心的,就與拜偶像的一樣」。而行這樣事的人「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」。
保羅特別提醒,這個世代會以「虛浮的話」欺哄人,去做這些事。比方同儕、同事、朋友,會給予壓力或誘引,讓人覺得不隨從就落伍。保羅提醒「蒙慈愛的兒女」切記「不要與他們同夥」,因為會失落兒女的身分「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」。
二、當像光明的子女
其次,保羅說我們是「光明的子女」,這是要對照「暗昧」。保羅說我們「從前是暗昧的……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」,行在光明中就是要「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」,光明的行為會「結出的光明果子……良善、公義、誠實」。
因此「那暗昧無益的事,不要與人同行,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;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,就是題起來也是可恥的。」光明的子女不再隨從暗流,萬一行了暗昧的事,上帝會藉著聖靈光照我們「凡事受了責備,就被光顯明出來,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」,蒙光照時我們要快快回轉。
三、睡著的人當醒過來
最後,保羅用「睡著」與「醒來」,來提醒誤入暗昧的兒女「所以主說: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,從死裡復活!基督就要光照你了。」人都是睡在黑暗中,醒於光明中。活在暗昧之中,如同睡在死亡中;活在基督的大光中,如同醒覺在復活的生命之中。
默想
我是否活在憑愛心行事的光明之中,真正成為蒙愛的兒女與光明的子女?當聖靈光照我時,我是否願意甦醒過來,不再活在暗昧之中?
回應
親愛的主:你是慈愛的主,為我捨了自己,幫助我活出蒙愛的生命,愛人的生活,彰顯父神愛的本質。你是世上的真光,跟隨你的就不在黑暗中行走,幫助我走出暗昧,活在光中,見證你的大光。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