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12-25 | 約翰福音五:30-五:38

禱讀: 約翰五30-38

經文內容
  • 約翰福音5:30

    「我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,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。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;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,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。」

  • 約翰福音5:31

    「我若為自己作見證,我的見證就不真。

  • 約翰福音5:32

    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,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。

  • 約翰福音5:33

    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裏,他為真理作過見證。

  • 約翰福音5:34

    其實,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;然而,我說這些話,為要叫你們得救。

  • 約翰福音5:35

    約翰是點着的明燈,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。

  • 約翰福音5:36

    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;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,就是我所做的事,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。

  • 約翰福音5:37

    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。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,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。

  • 約翰福音5:38

    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裏;因為他所差來的,你們不信。

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

談完耶穌承受父的工作之後,接下來耶穌便為他與天父的關係作辯駁,這主要是針對猶太人否認他與父的關係而作的。耶穌在此提到四個見證,來見證他與父的關係。

 

約翰為真理作過見證

31-34 節提到耶穌初來時,並不是自己作自己的見證,乃是施洗約翰為他作見證,施洗約翰因著聖靈的開啟,公認耶穌是來用聖靈施洗的一位。因此這第一個見證是施洗約翰作的。

 

我所作的事見證我是父差來的

35-36 節提到第二個見證是耶穌自己所作的事,由耶穌所作的事,人們應該認出神的作為,而認出耶穌是從父那裡差來的。

 

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見證

37-38 節提到如果猶太人心中有父的道,這父的道就會見證耶穌,父的道就是父的見證。

 

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

39 節是下一段的,但我們借來在此,看見為耶穌作見證的也是這經,也就是舊約聖經。這是指責猶太人讀舊約卻被蒙蔽,無法由舊約中指認耶穌。

 

四個見證都證明耶穌是由父那裡來的,猶太人卻質疑耶穌與天父的關係。這段論述真是精彩,也再次強調無論耶穌的第一次工作─叫人得生命,或第二次工作─審判,權柄都來自父神。

默想

我可以由耶穌的作為認出他與父神的關係嗎﹖人們可由我的作為認出我與父神的關係嗎﹖

回應

親愛的主,你作了所有父要作的事,你也不作任何一件父神所不要作的事,以至父將權柄給你。幫助我學會對準神的心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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