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1-02 | 約翰福音六:52-六:59
禱讀: 約翰六52-59
經文內容-
約翰福音6:52
因此,猶太人彼此爭論說:「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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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6:53
耶穌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,不喝人子的血,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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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6:54
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,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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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6:55
我的肉真是可吃的,我的血真是可喝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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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6:56
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,我也常在他裏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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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6:57
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,我又因父活着;照樣,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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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6:58
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。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着,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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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6:59
這些話是耶穌在迦百農會堂裏教訓人說的。
我的肉真是可吃的
吃耶穌的肉,喝耶穌的血,這不但在猶太人看著是難的,在我們來看,若不看出字後面的意思,亦是難的。
我的肉真是可吃的
我們看見約翰福音在此已將主餐的意義和盤托出。在其他福音書,都提到耶穌在最後的逾越節設立主餐,但在約翰福音中未記載主餐設立的經文。然而約翰已在此將耶穌自己捨棄生命一事,完全表達出來了。我們記得耶穌在主餐中擘開餅說『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捨的。』在這裡耶穌說『我的肉真是可吃的。』
另一方面,我們看見約翰說『道成了肉身』,耶穌的生命就是神的道,當他說我的肉可吃的時候,我們明白了領受他的道就是吃他的肉,就是領受他所賜的永生。
我的血真是可喝的
在主餐中,耶穌拿起杯祝謝說『這是我的血,為你們流的。』約翰福音說『我的血真是可喝的。』耶穌的血是我們救贖的根源,是我們脫離死亡權勢唯一的根據。
吃我肉喝我血的常在我裡面
耶穌在此提到的是生命的相交。吃耶穌肉,喝耶穌血的人,就是在主餐中與耶穌聯合的人。這樣的聯合使得我們常在耶穌裡面,耶穌也常在我們裡面。
默想
默想透過主餐,領受主的救贖與主的生命,藉此與主聯合。
回應
親愛的主,我要與你聯合。幫助我不斷領受你的生命,在主餐中,在讀經中,在禱告中,不斷領受你的救贖與你的話語。因著這樣的領受更深與你聯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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