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1-11 | 約翰福音八:12-八:20
禱讀: 約翰八12-20
經文內容-
約翰福音8:12
耶穌又對眾人說:「我是世界的光。跟從我的,就不在黑暗裏走,必要得着生命的光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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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8:13
法利賽人對他說:「你是為自己作見證,你的見證不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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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8:14
耶穌說:「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,我的見證還是真的;因我知道我從哪裏來,往哪裏去;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裏來,往哪裏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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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8:15
你們是以外貌(原文是憑肉身)判斷人,我卻不判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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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8:16
就是判斷人,我的判斷也是真的;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裏,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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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8:17
你們的律法上也記着說:『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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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8:18
我是為自己作見證,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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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8:19
他們就問他說:「你的父在哪裏?」耶穌回答說:「你們不認識我,也不認識我的父;若是認識我,也就認識我的父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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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8:20
這些話是耶穌在殿裏的庫房、教訓人時所說的,也沒有人拿他,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。
我是世界的光
八章後半延續光照與審判的主題,上接行淫婦人的案件,下接耶穌使瞎子看見的神蹟,見證耶穌真是『世上的光』。
必要得著生命的光
接續前面的案例,耶穌指出自己就是那光照者,事實證明當人到耶穌面前時,是完全無可逃遁的,是完全現形的。此處耶穌便宣告他不但是生命的糧、活水的源頭,更是世界的光。
光在約翰福音中也屢被提到,約翰以耶穌自己為光(一3),也提到光的不被接納( 一5),並說明光不被接納是因為『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,不愛光倒恨光,怕自己受責備』( 三19-20)。但另一方面,約翰也力圖說明這光照是必要的,這光照出人的罪,卻不為審判,乃為使人脫離黑暗,進入光明『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,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』
我的見證是真的
在住棚節同樣有點燭的儀式,而耶穌就因此聲稱自己是世界的光,但是猶太人質疑耶穌對自己的聲稱。他們指耶穌是為自己作見證,但耶穌指出不但他為自己作見證,父也為他作見證( 父印證他所作的事 ),而二個見證人是猶太律法中基本的見證人數。
我的判斷也是真的
見證的目的是帶來準確的審判,耶穌是光,他的見證是準確的,他的審判也是準確的。他的審判是透過對內心動機的光照,而不是透過事物的表相。正如同前面的案例,耶穌的光判斷了前來控告之人與婦人一樣活在罪中,至少,對神而言的罪中。
最後,耶穌再次強調自己與父是一致的。
默想
默想自己坐在耶穌的面前,看看他對我的看法,他對我的評價。記住,耶穌光照是一個判斷,卻不為定罪,讓我們知道自己是誰。
回應
親愛的主:讓我知道自己所言所行在你面前的評價,許多我以為的小事卻蒙誇讚,許多我的自以為是卻被責備。幫助我不畏懼看到這些,好在還有指望時回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