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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9
於是,猶大和便雅憫眾人,三日之內都聚集在耶路撒冷。那日正是九月二十日,眾人都坐在 神殿前的寬闊處;因這事,又因下大雨,就都戰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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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10
祭司以斯拉站起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有罪了;因你們娶了外邦的女子為妻,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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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11
現在當向耶和華-你們列祖的 神認罪,遵行他的旨意,離絕這些國的民和外邦的女子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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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12
會眾都大聲回答說:「我們必照着你的話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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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13
只是百姓眾多,又逢大雨的時令,我們不能站在外頭,這也不是一兩天辦完的事,因我們在這事上犯了大罪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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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14
不如為全會眾派首領辦理。凡我們城邑中娶外邦女子為妻的,當按所定的日期,同着本城的長老和士師而來,直到辦完這事, 神的烈怒就轉離我們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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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15
惟有亞撒黑的兒子約拿單,特瓦的兒子雅哈謝阻擋(或譯:總辦)這事,並有米書蘭和利未人沙比太幫助他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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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16
被擄歸回的人如此而行。祭司以斯拉和些族長按着宗族都指名見派;在十月初一日,一同在座查辦這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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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17
到正月初一日,才查清娶外邦女子的人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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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18
在祭司中查出娶外邦女子為妻的,就是耶書亞的子孫約薩達的兒子,和他弟兄瑪西雅、以利以謝、雅立、基大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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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19
他們便應許必休他們的妻。他們因有罪,就獻群中的一隻公綿羊贖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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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20
音麥的子孫中,有哈拿尼、西巴第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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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21
哈琳的子孫中,有瑪西雅、以利雅、示瑪雅、耶歇、烏西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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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22
巴施戶珥的子孫中,有以利約乃、瑪西雅、以實瑪利、拿坦業、約撒拔、以利亞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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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23
利未人中,有約撒拔、示每、基拉雅(基拉雅就是基利他),還有毗他希雅、猶大、以利以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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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24
歌唱的人中有以利亞實。守門的人中,有沙龍、提聯、烏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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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25
以色列人巴錄的子孫中,有拉米、耶西雅、瑪基雅、米雅民、以利亞撒、瑪基雅、比拿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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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26
以攔的子孫中,有瑪他尼、撒迦利亞、耶歇、押底、耶利末、以利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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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27
薩土的子孫中,有以利約乃、以利亞實、瑪他尼、耶利末、撒拔、亞西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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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28
比拜的子孫中,有約哈難、哈拿尼雅、薩拜、亞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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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29
巴尼的子孫中,有米書蘭、瑪鹿、亞大雅、雅述、示押、耶利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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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30
巴哈‧摩押的子孫中,有阿底拿、基拉、比拿雅、瑪西雅、瑪他尼、比撒列、賓內、瑪拿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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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31
哈琳的子孫中,有以利以謝、伊示雅、瑪基雅、示瑪雅、西緬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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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32
便雅憫、瑪鹿、示瑪利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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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33
哈順的子孫中,有瑪特乃、瑪達他、撒拔、以利法列、耶利買、瑪拿西、示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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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34
巴尼的子孫中,有瑪玳、暗蘭、烏益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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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35
比拿雅、比底雅、基祿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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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36
瓦尼雅、米利末、以利亞實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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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37
瑪他尼、瑪特乃、雅掃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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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38
巴尼、賓內、示每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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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39
示利米雅、拿單、亞大雅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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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40
瑪拿底拜、沙賽、沙賴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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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41
亞薩利、示利米雅、示瑪利雅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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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42
沙龍、亞瑪利雅、約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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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43
尼波的子孫中,有耶利、瑪他提雅、撒拔、西比拿、雅玳、約珥、比拿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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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斯拉記10:44
這些人都娶了外邦女子為妻,其中也有生了兒女的。
以色列離絕外邦妻
本段就是記載「以斯拉」歸回之後的第一個改革,潔淨百姓的婚姻與生活。在《尼希米記》也記載他如何教導律法書(尼八章)。
一、九月二十日的聚集
「以斯拉」首先要他們認罪「你們有罪了,因你們娶了外邦的女子為妻,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惡…當向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認罪」。其次,要他們承諾「遵行他的旨意,離絕這些國的民和外邦的女子」。百姓都大聲回答「我們必照著你的話行」。
此時有人提議「只是百姓眾多,又逢大雨的時令,我們不能站在外頭,這也不是一兩天辦完的事」,他們提議「派首領辦理…按所定的日期,同著本城的長老和士師而來,直到辦完這事」。之後,「以斯拉」指派了支派宗族指派了族長們,由「十月初一日」開始查辦此事。
在此之間,也有人持反對意見「亞撒黑的兒子約拿單,特瓦的兒子雅哈謝阻擋這事」,同時「米書蘭和利未人沙比太幫助他們」。總共有四位領袖反對這事,其中包括利未人,而「米書蘭」則是日後被列在與異族通婚的名單中。
二、正月初一才查清人數
族長們由「十月初一日」開始查辦,一直到「正月初一日」,也就是三個月之後,才全部查清。其中包括祭司、利未人,和一般百姓。
首先,包括大祭司的家族「耶書亞的子孫」,這裡的「耶書亞」就是當年與「所羅巴伯」一同建造聖殿的大祭司,他的子孫中有五位。這些大祭司的後代「應許必休他們的妻」,因為他們是領袖,因此「他們…獻一隻公綿羊贖罪」。
三、他們應允休離外邦妻
接著是祭司家族,總共十七名;利未人六名;殿裡唱歌的一名;守門的三名。單單是在聖殿中事奉的就有三二個家庭與異族通婚。
其次表列了八六位一般的家庭。總共有一百一十八個家庭與異族通婚「這些人都娶了外邦女子為妻,其中也有生了兒女的」。雖然在歸回約五萬多人的人口中 ( 應該更多,因有好幾代的繁衍),並不算很多,但是已開其風氣,尤其是祭司與領袖首當其衝,影響力更大。「以斯拉」歸回之後,雖然藉此潔淨了百姓的婚姻,但是在《尼希米記》中我們看到他們又重蹈覆轍。甚至在《瑪拉基書》,我們看到他們為了娶外邦妻,甚至休離原本的妻子,破壞了婚姻的聖潔。
默想
我是否看重婚姻的聖潔,在婚前、婚後都以貞潔守護婚姻?
回應
親愛的主:謝謝你設立婚姻,讓我們在婚姻的保護中,可以活出聖潔的生活,生出敬虔的後代。求主賜福我們的婚姻,在這世代成為蒙福的見證。阿們!
**以上摘錄每日靈糧《以斯拉記、尼希米記、以斯帖記》禱讀本,喬美倫教師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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