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崇拜|周巽正牧師|婚姻的本質:盟約的愛|2024.06.01
文字團隊/鍾婉秦整理
刊登日期/ 2024.06.05
一、前言:
繼五月「家庭月」主題,巽正牧師透過以弗所書5:21-33分享「婚姻的奧秘」,今天要更多幫助我們來明白「婚姻的本質是盟約」。
二、信息重點
1.盟約是什麼?
盟約是一個在公開場域當中,雙方進入到一個協議、關係的裡面,當你遵守協議會經歷的祝福,以及違背時發生的負面效應。
2.何謂世界的愛?何謂盟約的愛?
時常聽見有人這樣說:「我不需要一張紙來證明我對你的愛,我非常的愛你,為什麼需要透過一個登記、動作來表達我對你的愛?」其實他真正要說的是:我現在對你有感情。或者是單戀時,即便跟你愛的人完全沒有互動,但是你可以感覺到很濃厚的愛。因為這兩者愛的焦點在於自己,是一種感覺。
人們稱上述為愛,但其實這個愛的焦點在他自己身上,他說的「我愛你」是一種內心裡面的感覺,表達的是:我很渴望在愛裡面跟你互動、接受你對我的愛。
當詢問婚前輔導課的弟兄姊妹:「你為什麼想跟這個人結婚?」,有些人會回答:「因為他對我很好。」、「沒有人像他這麼愛我。」這些話聽起來很浪漫,但也讓人不禁聯想到可能的風險是,結婚後,那種「沒有人像他這麼愛我」的愛如果改變了?又或者有另一個比他更愛你的人出現了?又或是遇到比你另一半還適合你的對象出現?
我們對愛的定義,大部分時候還是一種感覺,焦點放在「我」身上。
而聖經中的愛是「盟約的愛」,是一個外在、具體的行動,重點不在於自己的感覺,而是我為對方做什麼,焦點是在另一半身上。
婚禮當中,牧師會帶領我們證婚的誓詞,誓詞就是「I will」,除了在你的另外一半和神面前交換誓約,更重要的是在做一個承諾:未來的每一年,我會持續忠誠、順服。為什麼會說「不論健康或疾病、貧窮或富足」,意思是說不論景況、環境如何,我都願意。
3.為什麼婚姻的本質是盟約,與世界所講的感覺沒有一點關係?
「感覺」會來、也會離開。世上所說的愛是「Fall」 in love,如同英文的意思、就是跌倒,像是一個意外,如同很多時候不知道怎麼地就喜歡上一個人。但問題是Fall in love的同時,也會Fall out of love,因為Fall是一種感覺,而感覺不是婚姻的基礎,盟約才是。
聖經裡真正的愛,是我願意委身,為對方放下我的權利和選擇,但世界的規則卻使我們害怕委身,因為一旦委身,似乎就會失去選擇、而受傷害。
事實上在委身中的確可能會受到傷害,但就像是C.S. Lewis說:「你可以不委身,用這樣子的方式來保護你的心,但是有天你的心會變質,會變得堅硬不破、麻木不仁、不可救藥。」
4.如果婚姻是一個盟約,我要如何去操練委身?
盟約的愛是一個行動。當聖經上說你要愛你的丈夫、愛你的妻子、愛你的鄰舍,甚至是愛你的仇敵,愛你的敵人絕對不是一個Fall in love的感覺,這邊要教導的是一個「我可能要開始為他祝福禱告」的系列行動。
如同父母無條件愛兒女,當孩子出生的時候,從一開始對孩子的付出就是行動,奇妙的是,在兒女還沒辦法回應愛的時候,父母先愛、先付出、先擺上的行動,那個愛就會緊跟而上。
因此,要小心婚姻不要淪入「討價還價」的交易,世界的愛容易在婚姻裡建立等價關係,當對方付出較少,那我也做少一些。但婚姻的本質是盟約,當你說我願意的時候,就算有一天你封閉了心、沒有感覺,你仍照著你在婚禮那天所宣告出來的繼續愛、行動、信實和委身,你會發現愛會很奇妙的跟上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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