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04-01 | 羅馬書二:17-二:29

禱讀: 羅二28,29

經文內容
  • 羅馬書2:17

    你稱為猶太人,又倚靠律法,且指着 神誇口;

  • 羅馬書2:18

    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,就曉得 神的旨意,也能分別是非(或譯:也喜愛那美好的事);

  • 羅馬書2:19

   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,是黑暗中人的光,

  • 羅馬書2:20

    是蠢笨人的師傅,是小孩子的先生,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。

  • 羅馬書2:21

    你既是教導別人,還不教導自己嗎?你講說人不可偷竊,自己還偷竊嗎?

  • 羅馬書2:22

    你說人不可姦淫,自己還姦淫嗎?你厭惡偶像,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?

  • 羅馬書2:23

    你指着律法誇口,自己倒犯律法、玷辱 神嗎?

  • 羅馬書2:24

    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,因你們受了褻瀆,正如經上所記的。

  • 羅馬書2:25

    你若是行律法的,割禮固然於你有益;若是犯律法的,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。

  • 羅馬書2:26

    所以那未受割禮的,若遵守律法的條例,他雖然未受割禮,豈不算是有割禮嗎?

  • 羅馬書2:27

    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,若能全守律法,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?

  • 羅馬書2:28

    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,不是真猶太人;外面肉身的割禮,也不是真割禮。

  • 羅馬書2:29

    惟有裏面作的,才是真猶太人;真割禮也是心裏的,在乎靈,不在乎儀文。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,乃是從 神來的。

在乎靈不在乎儀文

「林前」說到猶太人所遭遇的事要作爲我們的鑑誡(十11)那就是說我們很可能陷入他們同樣的失敗。的確,我們這些新以色列人若不跟隨聖靈,很快我們就重新陷入他們的危機--論斷與誇口 。他們的問題出在哪裡呢?就是只有儀文,沒有聖靈,但保羅說屬靈的事是在乎靈不在乎儀文。 儀文是指人單單守住外表的儀式,對於裡面實質的意義已經完全被忽略,而人還以爲那就是敬虔了。於是儀文成了人最大的絆腳石,叫人失去機會來面對神的實際(reality)。事實上儀文從來就不能眞正的改變一個人,也不能討神的喜悅。就如亞伯、該隱都獻祭物(創四4) 。掃羅在當滅的物中留下牛羊爲要獻祭,但撒母耳卻告訴他,「聽命勝於獻祭」(撒上十五22)同樣割禮很好,但是只有外面的割禮是毫無意義的。如果我們很誠實,我們會承認我們常常也是落在儀文的裏面。唱詩的時候有口無心,讀經或聚會常常是魂遊象外。當然有時候我們身體太疲倦,但是我們會不會有一個情形我們的良心竟然滿足於「行禮如儀」。耶穌說,「時候將到,如今就是了 ,那眞正敬拜父的,要用靈和眞實敬拜祂,因爲父尋找這樣的人敬拜祂。」(約四23另譯)弟兄姐妹,這才是新約的敬拜,在乎靈不在乎儀文。父一直尋找這樣的人,可見這樣的人不多,你可願意成爲這不多的人中的一個嗎?
默想

回應

V.17 這一章是猶太人特有的罪。保羅站在猶太法利賽人的立場把猶太人的眞像通通顯出來。他們犯他們所論斷的罪,他們誇口他們懂神的律法,卻一直犯律法。 V.24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,因你們受了褻瀆。外邦人瞧不起他們的神,不是因爲他們的遭遇,而是他們的行爲與他們所誇的信仰背道而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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