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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2:1
過了十四年,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,並帶着提多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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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2:2
我是奉啟示上去的,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;卻是背地裏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,惟恐我現在,或是從前,徒然奔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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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2:3
但與我同去的提多,雖是希臘人,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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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2:4
因為有偷着引進來的假弟兄,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,要叫我們作奴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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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2:5
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,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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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2:6
至於那些有名望的,不論他是何等人,都與我無干。 神不以外貌取人。那些有名望的,並沒有加增我甚麼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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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2:7
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,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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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2:8
(那感動彼得、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,也感動我,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;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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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2:9
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,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、磯法、約翰,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,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裏去,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裏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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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2:10
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;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。
福音真理(一)──保羅在耶路撒冷
保羅不但相信、享受福音真理(16節),也傳揚闡明福音真理(2,7節),更是堅持、護衛福音真理(5,14節)。
一、保羅與十四年(1節)
十四年的日子不算短,保羅的靈性沒有後退,仍向標竿直跑,他對福音真理依舊執著、忠心。他在事奉上沒有變成「老油條」,乃是更老練、細膩。你我信主多久了?是否失去起初的愛,變成不冷不熱?是否仍然熱愛、寶貴福音真理?
二、巴拿巴與提多(1節)
這兩位是他屬靈的、事奉的、爭戰的同伴。你有屬靈同伴嗎?關係如何?
1.「同」巴拿巴,「帶」著提多(1節):
巴拿巴曾帶過保羅,現在是保羅服事的「同」伴。提多是晚輩,保羅「帶」著他事奉。你是否有事奉的「同」伴,你是否「帶」著人一起事奉(為接棒準備)?
2.巴拿巴是猶太人,提多是外邦人:
超越地域、種族、年齡的同工是美好的,是主所喜悅的。
三、提多與提摩太(3節)
從他們身上可看出割禮是相對,不是絕對的。
1.提多:
他是外邦人,保羅為了福音真理不勉強他受割禮;提多在福音真理中,也不覺得需要受割禮。
2.提摩太(徒十六1~5):
他父親是外邦人,母親是猶太人,保羅為他行割禮。求主幫助我們分辨相對與絕對的真理。相對的,不該以絕對待之;絕對的,不可以相對待之。
四、自由與奴僕(4節)
福音真理釋放我們從奴僕的軛出來,得享基督耶穌裏的自由;這種自由不是放縱的自由。福音真理帶給我們神兒子的心,不是奴僕的心。
五、福音真理與容讓(5節)
保羅對於人對他的惡待、逼迫、譏笑、嫉妒……他可以容讓,無限量的容讓。但對福音真理一點、一刻也不容讓。感謝神在每個時代興起真理的戰士,為福音真理的保存,不懼權勢逼迫勇敢的站住。試想若保羅讓一點、讓一刻,福音真理何所存?
六、名望的人與我(6節)
我們在教會中不可過份看重、高舉世界的名望,就是「教會界」的名望也不該是我們注目的。神不以名望取人。我們豈可仰賴名望的人加增我什麼?
七、託付與感動(7~8節)
1.受感動就應接受託付:
有人心常感動,卻未曾接受託付。這是福音真理停滯的主因。彼得與保羅受感動,接受託付,使福音真理在猶太人及外邦人中廣傳。
2.感動不同、託付不同、工場不同,但應彼此尊重、接納。切忌輕視別人的託付,否認別人的感動。
八、柱石與名望(9節)
有些人是虛有名望,卻不是教會的真柱石。這種名望不應是教會所看重的。但有些人真是教會柱石,因而有名望;我們不可因他的名望,看輕他柱石的職份。保羅與他們行右手相交之禮,這不是普通的握手禮,是表示彼此承認、扶持、信任。
九、福音真理與窮人(10節)
保羅不只忠心傳揚福音,他也熱心紀念、幫助窮人。紀念窮人是我們應熱心去行的。
默想
回應
求主使福音真理在我們這一棒中繼續被傳揚與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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